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加职解通知》有关规定,其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名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(或职称综合管理部门)在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称评创业孵化基地、学会等社会组织申报职称。审文行业协会商会、民营
(来源: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)
对于不具备职称评审权限的加职解民营企业,高新技术开发区、称评科技园区等地设立的审文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,内部管理规范的民营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,